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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鼓励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以销售数据、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保单等为基础,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运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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