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8日消息(记者 蒙健)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然而,位于海口江东枫叶国际学校附近的海口美兰鑫岛日用品店、海口美兰衣若山超市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还销售香烟。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上述两商家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7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和烟草部门对灵山镇琼山大道下本岛村的海口美兰鑫岛日用品店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柜台上摆放香烟制品销售,经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该批香烟制品为合格产品,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海口美兰衣若山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大门右侧货架上摆放香烟制品销售,经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该批香烟制品为合格产品。同样,该超市也无法提供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美兰鑫岛日用品店于2018年9月14日注册成立,该店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该超市在枫叶学校的200米内经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于今年7月4日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该店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后,为了销售香烟从其他渠道进货20余条香烟销售,货值合计人民币1530元。
海口美兰衣若山超市于2018年3月22日注册成立,原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该超市在枫叶学校的200米内经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于2021年2月24日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超市从今年3月起为了销售香烟从其他渠道进货一百余条香烟销售,至案发在现场发现香烟制品,货值合计人民币131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美兰鑫岛日用品店、海口美兰衣若山超市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香烟制品,违反了我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鑫岛日用品店予以责令改正,罚款765元;对海口美兰衣若山超市予以责令改正,并罚款655元。(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