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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郑人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人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权力观扭曲,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人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人豪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人豪简历
郑人豪,男,汉族,1968年6月生,广东汕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夏会儒
审核:王莹